环保税,助推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长效机制
环保税作为助推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长效机制,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将在4月1日至15日迎来首个征期。
原由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费,转为由税务部门依法强制征收的环保税,执法刚性将进一步增强。环保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税务部门仍需借助环保部门专业支持,部门协作要求更高。“费改税”之后需要企业自行申报,企业也需要适应新情形。
目前,财政、税务、环保等部门正在积极行动。1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当前地方环保、税务部门完成了33万户原排污费缴费单位的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地方税务部门根据移交的档案资料,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建立税源基础数据库,针对企业的培训工作也在进行。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辅导环保税纳税人19万多户,占已识别认定户数的72.9%。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在简化报表上下了一番功夫。孙群介绍称,环保税纳税申报表围绕“简洁、减负”这一核心理念进行优化,将原来排污费按不同行业制定的报表模式调整为按“水、气、声、渣”四类污染物制定的报表模式,这就使得报表数量和纳税人填报字段量减少2/3左右。
同时,通过报表结构优化,纳税人填报负担进一步减轻。一方面采用了“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表”的结构,纳税人的排放口、污染物种类等基础税源信息,由基础信息采集表一次性采集,在网上申报时可自动带入申报表中;另一方面,纳税申报表与基础信息采集表均采用了“主表+附表”的结构,纳税人通过网报系统申报,申报表主表数据项均可由其附表或基础信息表自动带出或自动计算,自动生成环保税申报表主表,有效减轻了纳税人填报和计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