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五项规则,于发布之日起试运行
据了解,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总体框架是一个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一个办法即《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五项监管规则主要包括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的能力评估规则与量化评估规则,以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规则。
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建设过程中,保监会也做了相应的行业测试,贾飙介绍,从测试情况来看,评估结果符合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建设初期的现状,由于能力评估规则对制度、流程、模型等均有硬性要求,行业整体测试得分偏低,说明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监管规则的运行,各公司普遍重视加强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预计总体得分将会逐步上升。
贾飙指出,评估标准可以区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高低,总体上看,大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相对较强,中小公司在内控流程、模型工具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贾飙指出,在监管制度正式运行后,保监会将根据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对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的监管政策,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逐步构建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保监会还将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完成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的搭建,指导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在试运行期间对季度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介绍说,为防范金融风险,治理行业乱象、补齐监管短板,自2017年1月起,保监会启动了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建设工作。在制订过程中,先后通过实地调研、召开行业研讨会、书面问卷等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根据侧重点不同开展多轮行业测试,组织专家深入研究论证,对监管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形成了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五项规则,并于发布之日起试运行。”贾飙表示,在试运行期间继续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及时评估完善,暂不针对各保险公司的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